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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公安局榛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2 18:17:32 浏览次数:6807次

项目概况:兴山县公安局榛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060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220822115 

2、项目名称:兴山县公安局榛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监理)

3、采购预算:本项目控制价12万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控制价为12万元。

5建设规模:本项目按照基层派出所三类(甲)标准建设,占地面积6098.92m2,总建筑面积2825.92 m2,其中主楼3层建筑面积2124.86 m2,备勤楼2层建筑面积701.06 m2;室外沥青道路1481.89 m2,室外篮球、羽毛球场663.38 m2,室外入口广场335.37 m2,室外停车位563.75 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饰、给排水、电气、室外道路、管网等配套工程。

6服务内容:

1)监理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2)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3)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4)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安全要求。

5)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须在纸质标书中提供以上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 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无需单独提供证明材料,按文件资格声明承诺函内容承诺)。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单独提供证明材料,按文件资格声明承诺函内容承诺)

8)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823日至20220829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领取。

售价:工本费为每本400元。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060900(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古夫镇北斗小区3号一单元401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兴山县古夫镇北斗小区3号一单元401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060900(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古夫镇北斗小区3号一单元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本次采购公告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兴山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ingjingfatou.com/)、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wmgc.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兴山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址:兴山县榛子乡幸福村

联系方式:13872631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

联系方式:15172331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海强

电  话:1517233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