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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榛子乡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1 16:04:13 浏览次数:2690次

项目概况:兴山县榛子乡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CG211221136

2、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榛子乡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监理)

3、采购预算:83229.21

4、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人居环境整治及产业钢架棚改造、产业路建设工程、农业观光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及产业钢架棚改造:包含板庙村和幸福村沿线房屋外立面及庭院改造,主要工程内容有外墙油漆、外墙青砖贴面、屋面喷油漆、钢棚改造、新建围墙、新建花坛、新建栅栏、新建院门以及新建葡萄架、廊架等;产业路建设工程:包含新建1.2m宽石板嵌草碎拼步道;农业观光工程:包含钢结构观景平台,平台由三部分组成,一个大观景平台约220平米、两个小观景平台均约22平米,连接平台新建钢结构台阶及园路石材铺装改造。

5、服务内容:

1)监理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2)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3)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4)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安全要求。

5)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单独提供证明材料,按文件资格声明承诺函内容承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单独提供证明材料,按文件资格声明承诺函内容承诺)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单独提供证明材料,按文件资格声明承诺函内容承诺)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2021年9月-2021年11月连续三个月,响应供应商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缴纳社保;(供应商无需单独提供证明材料,按文件资格声明承诺函内容承诺)

5)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 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7)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22日至2021年1228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领取。

售价:工本费为每本4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10510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榛子乡财政所楼会议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提倡双面打印)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兴山县榛子乡财政所楼会议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2010510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榛子乡财政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本次采购公告于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wmgc.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兴山县榛子乡人民政府

   址:兴山县榛子乡政府

联系方式:19971404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

联系方式:13070109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倩

电  话:13070109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