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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2021年乡村振兴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5 17:17:16 浏览次数:5198次

项目概况:兴山县2021年乡村振兴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26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211115126                       

2、项目名称:兴山县2021年乡村振兴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08000

5、最高限价:人民币108000元

6、采购需求: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结合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发展现状,培训一批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企业家队伍,稳步提升老百姓的创业致富能力,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培训60人。

7、合同履行期限:6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单独提供证明材料,按文件资格声明承诺函内容承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单独提供证明材料,按文件资格声明承诺函内容承诺)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单独提供证明材料,按文件资格声明承诺函内容承诺)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021年8月-2021年10月连续三个月,响应供应商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缴纳社保;(供应商无需单独提供证明材料,按文件资格声明承诺函内容承诺)

4)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 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16日至2021年1122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领取。

售价:工本费为每本4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26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古夫镇北斗小区3号一单元401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提倡双面打印)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兴山县古夫镇北斗小区3号一单元401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26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古夫镇北斗小区3号一单元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本次采购公告于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wmgc.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兴山县乡村振兴局

   址: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1号

联系方式:13972573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

联系方式:13070109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倩

电  话:13070109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