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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V亭区饮用水源上游(福善场村)环境整治四期和善溪冲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捆绑EPC项目监理(一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3 14:47:42 浏览次数:1964次

项目概况:宜昌市V亭区饮用水源上游(福善场村)环境整治四期和善溪冲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捆绑EPC项目监理(一标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高新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9月5日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210818072(1)

2、项目名称:宜昌市V亭区饮用水源上游(福善场村)环境整治四期和善溪冲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捆绑EPC项目监理(一标段)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万元

5、最高限价:30万元  

6、工程概况:民居外立面改造105户、庭院环境整治105户、生活污水处理站1处(5t/d)、生活污水处理站3处(10t/d)等内容。

7、服务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8、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 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纸质标书中提供副本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在纸质标书中提供副本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须在纸质标书中提供以上证书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扫描件必须为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3017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高新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

3、方式:供应商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在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接收时间:20219月5日09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9月5日09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磋商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宜昌市高新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9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市高新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1年08月2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wmgc.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V亭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宜昌市V亭区V亭大道180号

联系方式:0717-6512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

联系方式:13260569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炫政    

电话:13260569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