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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南阳镇白竹村天官庙崩塌应急治理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2 16:58:07 浏览次数:5315次

项目概况:兴山县南阳镇白竹村天官庙崩塌应急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24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210812069   

2、项目名称:兴山县南阳镇白竹村天官庙崩塌应急治理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50135.11

5、最高限价:人民币150135.11

6、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3.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其他现场管理人员: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或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质量员(或质检员)和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证)或带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复印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洽谈,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投标。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9日17时30分止

2、地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在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清华科技园2号楼803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磋商文件。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兴山县南阳镇财政所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南阳镇财政所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信息发布媒体: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1年812日在兴山县人民政府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兴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址:宜昌市兴山县南阳镇

联系方式:15090918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清华科技园

联系方式:158272293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炫政

  话:15827229342

 

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