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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城区雁栖桥涂装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16:02:12 浏览次数:539次

项目概况:兴山县城区雁栖桥涂装修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241022165


  2、项目名称:兴山县城区雁栖桥涂装修复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319884.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319884.00元


  6、采购需求:雁栖桥生锈部分刷底漆一遍厚度40um,氟碳漆厚度80um,总面积约4600m2(详见工程量清单)。


  7、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8、项目安全要求:市政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4)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4号)


  3、方式: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在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4号)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信息发布媒体: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8号


  联系方式:15171887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方式:13260569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炫政


  联系电话:13260569275